對區(qū)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關于加強公共機構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建議(第202325號)提案的答復
楊艷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公共機構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大洼區(qū)制定了《盤錦市大洼區(qū)“十四五”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設施布局專項規(guī)劃》(大政辦發(fā)〔2023〕23號),按照盤安委發(fā)〔8〕《新興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監(jiān)管職責》的通知加強對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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